(兴福物流股份公司- HP LOG)
1. 定义与解释
- HP LOG: 指提供物流服务的服务商,以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的身份开展业务,负责根据客户要求组织、协调并实施与货物运输、仓储及处理相关的各项活动。
- 客户:指使用 HP LOG 所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,包括但不限于发货人、收货人及委托运输方。客户有义务提供与货物相关的完整、准确的信息及单证,并对货物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。
- 服务:包括但不限于国内运输、国际运输、多式联运、物流解决方案咨询、报关服务、仓储及货物存储等。
- 货物:指客户交由 HP LOG 执行相关服务的所有物品、原材料、半成品或成品。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:
-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运输或禁止进出口的物品。
- 按照货物性质及运输要求进行适当包装和标识。
- 具备符合相关法律及主管机关要求的完整、有效单证。
- HP LOG 有权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货物进行检查,并有权拒绝、暂停或终止相关服务的处理。
2. 适用范围
本条款适用于 HP LOG 与客户通过网站或直接签订的所有交易、报价及合同。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,否则本条款应优先适用。
3.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
为确保运营流程顺畅,客户承诺如下:
- 信息真实性: 如实、准确提供货物名称、重量、尺寸及危险属性(如适用)。
- 单证合规: 对随附货物的全部单证(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发票、报关单、进出口许可证等)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。
- 规范包装: 货物应根据运输方式进行适当包装,以避免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发生损坏。
- 费用支付: 按时全额支付运费、附加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/滞港费、仓储费)及其他合理产生的相关费用。
4. HP LOG 的责任
- 专业运营: 在标准条件下,按照既定流程及承诺时效提供服务。
- 信息及时性: 提供货物运输状态(tracking)更新,并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客户。
- 保密义务: 对客户的商业信息、发票金额及客户名单等资料严格保密。
5. 责任限制与赔偿
本条款为防范重大风险、保护企业权益的重要内容:
- 赔偿依据: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,适用《越南海事法(2015)》、 《民用航空法》或相关国际公约(如 Hague-Visby Rules、Montreal Convention)之规定。
- 最高责任限额: 在任何情况下,如客户未进行货值申报(Declared Value)或未单独购买保险,HP LOG 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责任限额或双方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。
- 免责条款: 对于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,HP LOG 不承担责任:
- 货物的内在缺陷或自然属性。
- 客户包装不当。
- 政府机关的干预(如查验、扣押等)。
- 不可抗力事件。
6. 留置权
为保障逾期债务(包括但不限于运费、仓储费及相关处理费用)的支付,HP LOG 有权对客户的货物及相关单证行使留置权。在完成通知义务后,HP LOG 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货物进行处置,以实现债权的清偿。
7. 数据保护政策
遵循《第13/2023/NĐ-CP号法令》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相关规定:
- 我们仅收集为履行物流服务所必需的数据.
- 所有数据均存储于安全系统中,未经客户同意,不会因商业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。
8.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
- 适用法律: 适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律。
- 争议解决: 因本条款或相关服务引起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 协商不成的,争议将提交越南国际仲裁中心(VIAC)或 HP LOG 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经济法院处理。